深圳租房补贴

深圳市人才引进补贴分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租房补贴、租房和生活补贴这两项只能选一项申请,同时租房补贴针对非全日制学历人员,租房和生活补贴针对全日制学历人员。

新引进人才
各区指南
预约查询
服务网点

租房补贴

详细信息>>>

申请条件

(1)具有本科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学历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本市户籍;

(4)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或获准租住市区两级政府配租的公租房、未享受过政府发放的人才租房补贴;

(5)续发时除需满足上述条件外,还需在引进我市后累计在深缴纳三个月的社会保险。

办理材料

填写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受理汇总。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人名单。

3.申请复核。复核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信息。

4.申请审核。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理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5.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想要了解更多内容:点击这里查询

窗妹提醒

微信搜索或扫描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关注后回复【租房补贴】,即可获取相关办事内容。

租房和生活补贴

详细信息>>>

申请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以上学历,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应届毕业生和归国留学人员无年龄限制。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下列年龄条件:本科的未满30周岁、硕士的未满35周岁、博士的未满40周岁。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点;

(3)具有深圳户籍;

(4)在深圳缴纳了社会保险费,且社会保险关系仍在本市;

(5)本人未享受过购房优惠政策、未正在租住公租房。

办理材料

1.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2.研究生就业报到证 

3.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办理流程

1.提出申请。新引进人才应当在首次引进之日起一年内,通过“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系统”提出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2.受理汇总。人力资源部门日常受理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申请,在每月首个工作日汇总上月申请人名单。

3.申请复核。复核新引进人才补贴申请信息。

4.申请审核。通过市政务信息资源共享平台核查申请人户籍情况,通过社保信息共享平台核查社会保险缴纳情况。受理名单送市住房保障部门核查住房保障政策享受情况。市住房保障部门在25个工作日内反馈核查结果。人力资源部门根据核查结果以及本办法规定的条件,审核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对符合申请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在市人社局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本次申请终止。

5.发放。人力资源部门在公示结束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想要了解更多内容:点击这里查询

窗妹提醒

微信搜索或扫描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关注后回复【租房补贴】,即可获取相关办事内容。

龙岗区

详细信息>>>

深圳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补贴标准

本科每人1.5万元

硕士每人2.5万元

博士每人3万元

申请条件

1.申请人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龙岗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

2.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发放的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在全额获得市级补贴后1年内申报;

3.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新户籍所在地在深圳市龙岗区辖区内,且未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形;

4.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应在龙岗区内就业,并由所在单位在龙岗区连续缴纳6个月及以上社保(从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的落款时间算起),且社保关系仍在本区内。

详细信息:深圳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条件

申请材料

1.《龙岗区新引进人才租房补贴申请表》;

2.毕业证书;

3.学历验证认证报告1份(《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4.申请人户口簿;

5.申请人身份证;

6.通过办理在职人才引进的申请人提供《招调通知》;通过办理毕业生接收的申请人提供《毕业生介绍信》;通过办理留学回国人员引进的申请人提供《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

7.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8.申请人社保清单1份;

9.申请人获得市级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银行流水账单及历史明细查询单1份。

申请流程

1、申请

申请人需要先携带九份材料前往龙岗区人力资源部门,在现场交完材料后,工作人员将会给你一个邮箱,当天内然后再将材料发送到该邮箱内

介绍信打印地址:龙岗人力资源楼下世贸百货公交站后面“行政服务大厅”或公交站后有一个报刊亭可以复印

受理科室:人力资源配置科

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27号612室。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周末及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想要了解更多内容:点击这里查询

窗妹提醒

微信搜索或扫描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关注后回复【租房补贴】,即可获取相关办事内容。

宝安区

详细信息>>>

深圳宝安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报指南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自然人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住房保障,人才

面向自然人地方特色主题分类:人才

受理条件

1、申请人已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

2、申请人自引进我市时起(《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招调员工通知》、《调动通知》、《留学人员行政介绍信》开具时)起至完全获得该项补贴时止,一直在宝安区工作,由宝安区用人单位缴纳社保;

3、新引进人才应当在市租房和生活补贴全部发放结束后6个月内提出申请,并预审通过。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申请资格;

4、申请人所服务的用人单位注册地及税务登记地均在宝安区。

5、此项补贴分两次发放。

详细信息:深圳宝安区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1、与宝安区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

2、《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请表》

3、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4、居民身份证 

5、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调令(介绍信或招调员工通知书)

6、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证明材料

7、《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追加资助申请表》 

想要了解更多内容:点击这里查询

窗妹提醒

微信搜索或扫描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关注后回复【租房补贴】,即可获取相关办事内容。

大鹏新区

详细信息>>>

深圳大鹏新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指南

受理范围

服务对象:自然人

面向自然人事项主题分类高校毕业生,人才

申请条件

(一)申请人在2016年3月22日以后通过深圳市人力资源部门或大鹏新区人力资源部门办理人才引进,引进日期以招调通知、毕业生介绍信、博士后接收函或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落款时间为准;

(二)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未申请或领取除大鹏新区外的深圳其他区(新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

(三)申请人办理人才引进后一直在大鹏新区工作,在大鹏新区连续缴纳社保不少于12个月,且不存在跨区调动的情况,现仍在职。申请续发的,在大鹏新区连续缴纳社保累计不少于24个月(不含补缴)。且两年内不存在跨区调动的情况,现仍在职;
若申请人所在单位为大鹏新区认定的上一年度重点企业或具有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实验室的单位,且社保关系在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直属分局,视为在大鹏新区缴纳社保。

(四)申请人所服务单位须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运作;

(五)申请人为非新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六)申请人应当在取得引进审核文件签发之日起2年内提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资格。

详细信息:深圳大鹏新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办理条件

申请材料

1、大鹏新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表

2、社保部门出具的从办理人才引进时至申请新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时的社保缴纳记录

3、申请人与在大鹏新区依法注册登记的用人单位签订的半年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或三方协议

4、申请人金融社保卡

5、申请人毕业证书

6、引进审核文件(指人力资源部门出具的应届毕业生的高等院校毕业生介绍信、归国留学人员的留学人员报到行政介绍信、在职人才的招调通知、博士后接收函等)

7、申请人身份证

8、申请人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的证明材料(银行流水账等)

想要了解更多内容:点击这里查询

窗妹提醒

微信搜索或扫描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关注后回复【租房补贴】,即可获取相关办事内容。

龙华区

详细信息>>>

深圳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补贴申请指南

新引进人才

是指落地龙华就业,且经市、区人力资源部门接收的应届毕业生和博士后人员、引进的留学归国人员和首次调入的在职人才。

补贴标准 

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标准,按照本科15000元/人、硕士25000元/人、博士30000元/人进行配套。 

申请时限 

符合条件的新引进人才应在市级租房和生活补贴发放完成后6个月内提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申请资格。

上述时间节点以市级租房和生活补贴到账的次月起算。

受理条件

新引进人才申请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须符合以下条件

1.具有全日制普通高等教育本科及以上学历(以办理引进手续时申报的为准); 

2.申请人已全额获得深圳市新引进人才租房和生活补贴,且未领取除龙华区外的深圳其他区(新区)配套租房和生活补贴; 

3.人才引进后户籍地在龙华区,且不存在跨区变更的情况; 

4.人才引进后申请人一直在龙华区用人单位全职工作,所服务的单位须在龙华区依法注册、登记且正常合法经营。 

5.申请时在龙华区用人单位连续缴纳(不含补缴)社保不少于6个月(从申请月份算起)。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个社保险种(社保政策允许的特殊情况除外)。

补贴发放前,申请人仍在龙华区工作,社保关系仍在本区且连续正常缴纳。 

6.本人未享受过任何住房优惠政策,未享受过龙华区相同类型的补贴政策,如“龙舞华章计划”系列人才政策中关于住房、租房、生活支持,区住建部门提供的区重点企业人才租房货币补贴等同类型补贴。 

7.新调入的在职人才应当符合以下年龄条件:本科未满30周岁、硕士未满35周岁、博士未满40周岁。

上述年龄条件以调入年度的1月1日为判断时间节点。 

详细信息:深圳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补贴受理条件

申请材料

1、深圳市龙华区新引进人才配套租房补贴申请表

2、居民身份证

3、金融社保卡

4、劳动(聘用)合同

5、社保证明

6、已领取市补贴的银行交易明细

7、工作经历证明

想要了解更多内容:点击这里查询

窗妹提醒

微信搜索或扫描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关注后回复【租房补贴】,即可获取相关办事内容。

补贴受理地点

详细信息>>>

新引进人才申领人才租房补贴受理地址及联系方式


市/区

受理部门

联系电话

办公地址

办公时间

市级

深圳市人事人才公共服务中心

0755-88123602

0755-12333

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深圳市人才园行政服务大厅3号窗口

工作日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7:45

罗湖区

罗湖区公共就业促进中心

0755-25438390

罗湖区人力资源局业务楼4A

工作日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

福田区

福田区人力资源服务中心

0755-83456543

福田区新洲南路文化创意园309栋一楼1-3号窗

工作日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

南山区

南山区人力资源局人力资源配置科

0755-26660524

南山劳动大厦3楼301室

工作日 上午9:00至12:00,

下午14:00至18:00

更多服务网点内容:点击这里查询

窗妹提醒

微信搜索或扫描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关注后回复【租房补贴】,即可获取相关办事内容。

深圳之窗
微信扫一扫
获取办事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