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门收养登记是有送养人的,比如: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收养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等。送养人也需要提供特殊证明及材料。
送养人办理材料
一、送养人的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组织作监护人的,提交其负责人的身份证件);
二、收养法规定送养时应当征得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的,并提交其他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1.社会福利机构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弃婴、儿童进入社会福利机构的原始记录,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或者孤儿的生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
2.监护人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实际承担监护责任的证明,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或者被收养人生父母无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并对被收养人有严重危害的证明。
3.生父母为送养人的,并应当提交与当地计划生育部门签订的不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协议;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还应当提交其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送养人有特殊困难的证明。其中,因丧偶或者一方下落不明由单方送养的,还应当提交配偶死亡或者下落不明的证明;子女由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收养的,还应当提交公安机关出具的或者经过公证的与收养人有亲属关系的证明。
4.被收养人是残疾儿童的,并应当提交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该儿童的残疾证明。
办理材料
根据收养孩子的情况,需要提供不同的材料才能登记。具体情况如下:
6.收养继子女登记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上传电子材料。
2.受理:接收受理人员对材料进行预审,当场受理,提出预审意见,作出受理决定。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且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
3.审核:经办人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在5个工作日作出审查决定,材料属实的给予通过;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收养登记规定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批:在10个工作日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给予办结并出具结果文书,不通过,给予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办结:通知当事人前来领证。当事人当场签署收养登记审查处理表,登记员打印收养登记证。登记员核实当事人姓名和意愿,告知收养后法律关系权利、义务,颁发收养登记证。
6.送达: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现场领取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向深圳市南山区行政服务大厅提出申请,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接件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受理。申请人符合申请资格,并材料齐全、格式规范、符合法定形式的,予以受理,出具《受理回执》;申请人不符合申请资格或材料不齐全、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接件受理人员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3.审核:受理后,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查,在5个工作日作出同意或不同意的决定。材料属实的给予通过;申请材料弄虚作假,不符合收养登记规定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通知书》。
4.审批:在10个工作日进行审批,审批通过给予办结并出具结果文书,不通过,给予办结并出具《不予通过决定书》。
5.办结:通知当事人前来领证。当事人当场签署收养登记审查处理表,登记员打印收养登记证。登记员核实当事人姓名和意愿,告知收养后法律关系权利、义务,颁发收养登记。
6.送达:申请人可通过快递邮寄或到现场领取结果。
相关内容:
在微信搜索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对话框发送【领养】即可获取相关政策、收养登记指南等相关信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分享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