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侨、港澳台居民在深圳哪里办理收养登记?
华侨、港澳台居民收养深圳户籍儿童在我市民政局办理收养登记。咨询和预约电话:25620354,地址: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6楼1601室;受理办证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政府法定节假日除外)。
办理材料
华侨、港澳台居民办理深圳收养登记需要满足以下条件:
1、收养人是不满十四周岁由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
收养人应当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⑴收养人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
⑵收养人未患有医学上认为不应当收养子女的疾病;
⑶收养人年满30周岁。
2、收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收养一名的限制。
3、无配偶的男性收养女性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的年龄应当相差40周岁以上。
4、华侨收养三代以内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还可以不受收养人无子女和被收养人不满14周岁的限制。
相关内容:华侨以及居住在港澳台地区的中国公民办理收养登记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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