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主要包括七类,分别是一次性就业补贴、一次性招用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临时生活补贴、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以及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一次性就业补贴
补贴标准:3000元
享受对象:应届高校毕业生
申请条件:本市应届高校毕业生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实现初次就业,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应届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标准为每人3000元。
详细信息:深圳高校毕业生一次性就业补贴申请指南
一次性招用补贴
补贴标准:1000元/人
申请对象及条件:在本市登记注册并正常经营的中小微企业招用初次就业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6个月以上的,可给予企业一次性招用补贴,标准为每招用一人补贴1000元。
详细信息:深圳一次性招用补贴申请指南
社会保险补贴
申请对象及条件:深圳资助创业人员可在其初创企业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3个月后提出首次社会保险补贴申请,填写补贴申请表
详细信息:深圳创业补贴申请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
补贴标准:500元/人
享受对象:人力资源服务机构
申请条件:在本市登记注册、正常经营并自愿为已办理实名登记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提供免费职业介绍服务的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在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统一用户管理平台进行注册立户,开展免费职业介绍服务,帮助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现初次就业的,可在其与用人单位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连续正常缴交社会保险费3个月后,按实际招用人数申请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标准为500元/人。
详细信息:深圳一次性职业介绍补贴如何申请
临时生活补贴
补贴标准:按本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发放
享受对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
申请条件:已办理实名登记满6个月以上,或者办理失业登记满6个月以上的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属本市低收入居民的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市“零就业”家庭成员的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市残疾人家庭成员本市户籍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详细信息:如何申请深圳大学生临时生活补贴
一次性求职创业补贴
补贴标准:2000元
申请对象及条件:
1、在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内,有就业创业意愿并积极求职或开展创业准备的本市高校毕业生;
2、本市高校毕业生并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城乡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
(2)残疾高校毕业生;
(3)在学期间已获得国家助学贷款的高校毕业生。
详细信息:深圳毕业生创业补贴窗口申请流程
职业培训和技能鉴定补贴
补贴标准: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及本市生源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统招毕业生,按照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的标准,享受本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含鉴定)补贴。本市高等职业院校、技工院校毕业生考取职业资格证书的,仅对其职业技能鉴定缴费据实给予一次性费用补贴。
申请对象及条件:
1.深圳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含鉴定)补贴的对象为,本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以及《深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深圳市高校毕业生就业补贴发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深人社规〔2016〕9号)规定的本市生源在市外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统招毕业生、本市技工院校高级工班和预备技师班的毕业生。
2.深圳市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含鉴定)补贴的条件为,按市人力资源保障部门发布有效的职业技能培训补贴目录,在校期间参加技能类职业资格培训、专项职业能力培训、特种作业培训、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职业技能竞赛,并于毕业前取得本市行政主管部门或接受政府职能转移的社会组织核发的职业资格证书(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特种作业操作证(不含复审换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不含复审换证)的(以证书核发日期为准),可在毕业学年内申请享受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含鉴定)补贴,每人仅限申请享受一次。
3.深圳市高校毕业生于毕业后取得以上证书的(以证书核发日期为准),可按《深圳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办法》(深人社规〔2016〕14号)的相关规定,申请享受在职人员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详细信息:如何申请深圳高校毕业生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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