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社保补贴灵活就业范围
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在本市范围内,通过下列方式实现灵活就业,符合本项补贴的范围:
1、为他人(直系亲属除外)提供保姆、家政服务、病人看护、老人护理服务
2、从事餐饮服务
3、从事社区保洁、保绿
4、从事社区来料加工、工艺作坊、再生资源回收工作。
5、从事依托互联网服务平台等新业态、新模式实现灵活就业(非员工制)。
申请对象
实现灵活就业的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
“本市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是指自毕业证发证之日起24个月内未实现初次就业并已实名登记的本市高校毕业生,包括本市高校毕业生中参加省级以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专项计划(即“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一村一名大学生工程”、“大学生充实社区服务”、“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农村教师资助行动计划”)服务期满后两年内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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