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1.公积金贷款发放后,借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申请办理贷款缩期、变更还款方式、变更还款日期、变更还款账户与变更借款人信息、部分(全部)提前还款等业务。共同还款人可根据自身情况和需要,使用自己公积金账户内的余额偿还公积金贷款(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每年扣减一次。
2.公积金贷款正常,无逾期贷款本息,才能办理。如有贷款逾期的,则需归还全部逾期贷款本息后才能办理(变更借款人信息和变更还款账户除外)。
办理材料
1.《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委托他人办理的,还须提供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办理流程
一、申请。已经签订《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申请人,可关注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z12329),点击“立即办”-“粤省事.公积金”-“贷后变更”或使用“i深圳”app,选择“公积金”-“贷款”进行办理,(目前微信与“i深圳”app上可办理变更还款方式、部分(全部)提前还款、贷款缩期、变更还款日期、变更还款账户及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等业务情形,签订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协议及变更借款人信息请网上申报后到窗口办理)。
二、受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自助服务系统对申请人资格进行判定,如果申请人符合办理要求,系统提示可办理的业务,不符合办理要求的,告知不符合的原因。
三、审核。系统自动审批,即刻出审核结果。
四、审批。系统自动审批,即刻出审批结果。
五、办结。审批完成后业务立即办结。
六、送达。系统即刻反馈办理结果。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
温馨提示
1.请先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查询办理网点,就近选择受托银行网点办理。受托银行非贷后服务网点不办理此类业务。委托他人办理的请提供委托公证书。
2.已签定《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业务自助办理服务协议》的申请人,可关注我中心微信公众号(微信号:sz12329),使用“粤省事.公积金”或者“i深圳”app在线办理。
3.变更还款方式:
(1)可由任一借款人办理,合同期限内不限制变更次数,每个还款周期只能办理一次变更还款方式业务。
(2)还款日当日、当前存在逾期未还、贷款期限为1年或剩余贷款期限不足12个月或还款当期已办理部分提前还款、变更还款日期、共同还款人对冲还贷等贷后变更业务的,不可办理该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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