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材料
商转公办理需要准备的材料比较多,以下是需要准备的材料简表。
温馨提醒:建议您查看申请材料明细,了解不同情形需要准备的不同材料:《深圳公积金商转公贷款申请材料》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 原保障性住房买卖合同 | 《房产查询证明》、《产权资料电脑查询结果》 |
有效身份证明 | 原所购住房的房地产证 | 还款账户 |
已婚职工提供结婚证 | 原贷款借款合同、抵押合同 | 共同申请人的户口簿 |
原深圳市房地产买卖合同 | 原贷款借款借据或支付凭证 | 其他需要的资料 |
原二手房买卖合同 | 原贷款明细和还款计划 | 点击查看详细 |
二、申请要求
职工、配偶以及贷款的其他共同申请人须持全套完整资料到受托银行公积金贷款受理网点申请贷款以及办理资料、合同签署工作(以第三方抵押房产提供抵押担保的,抵押物权利人及其配偶也应同时到申请现场办理相关手续)。
三、贷款条件
四、贷款额度
五、贷款期限
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已还贷款期限与商转公贷款期限之和不超过30年,且贷款期限与申请人申请贷款时的实际年龄之和不超过70年。申请公积金组合贷款的,请提前向商业银行确认可贷期限,且组合贷款中公积金贷款与商业贷款的期限须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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