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额度与利率
贷款额度:
商转公贷款可贷额度为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的14倍,但是要满足以下条件才行:
(一)根据贷款额度计算得出的每月还贷额度(按等额本息还款法计算的本金和利息)不超过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或申请人与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公积金缴存基数之和的50%;
(二)不高于购房总价款与首付款的差额。首付款比例应符合国家、省及我市房地产调控的相关要求。所购住房为存量商品住房(二手房)的,购房总价款以购房合同价与公积金中心认可的房地产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价中较低者为准;
(三)不高于单套住房的公积金贷款最高额度。单独申请的最高额度为50万元,共同申请的最高额度为9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如果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在满足上述要求之外,申请公积金贷款前连续三年以上未提取公积金的,其可贷额度可以提高10%。
(四)不高于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余额;
(五)不高于按可贷比例计算的贷款额度。该贷款额度以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购房合同价作为该住房总价,按照公积金中心受理商转公贷款申请时国家规定的首付款比例确定贷款可贷比例后计算得出;
(六)申请人按照本规定以其他商品住房(不包括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或者第三人的商品住房进行抵押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抵押物评估价值的70%;申请人按照本规定以权利凭证进行质押的,可贷额度不高于权利凭证价值的90%。
公积金管委会可以根据本市房地产市场及风险控制等情况,决定对申请商转公贷款的住房开展价值评估。
贷款利率:
(一)1到5年(含五年)公积金贷款利率为2.75%
(二)5年以上公积金贷款利率为3.25%。
申请资格
1)在本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户籍或非户籍职工
2)在异地就业且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本市户籍职工,在本市购买首套自住住房的,以持就业地公积金中心出具的缴存证明(包括缴存明细),可向本市公积金中心申请公积金贷款。
3)申请人的配偶、父母、子女符合本条第一款或第二款规定的,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能申请公积金贷款:
(一)职工购买的住房存在除配偶、父母、子女外的其他权利人的;
(二)购买单套住房部分产权份额的;
(三)职工与父母、配偶、子女之间买卖住房的;
(四)申请人和计算可贷额度的共同申请人未按照《暂行办法》、《深圳市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规定》缴存公积金,或者存在以弄虚作假等方式汇补缴公积金、调整缴存基数、挂靠单位缴存公积金等违法违规情形的。
贷款条件
基本贷款条件:
这里不细说,请点击以下链接查询:深圳公积金贷款
除了满足基本的公积金贷款条件外,商转公还需要满足以下贷款条件:
(一)申请人提前偿还部分或者全部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的申请,已经取得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银行同意;
(二)申请人或者其配偶是申请商转公贷款住房的权利人;
(三)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申请当月前6个月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未出现贷款逾期记录,且不存在以下的信用记录:
1)单笔贷款近24个月内有8次以上逾期达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达2期,或者1次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记录;
2)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有8次以上逾期达1期,或者2次以上逾期达2期,或者1次以上连续逾期达3期的记录;
3)单笔信用卡(含准贷记卡)近24个月内状态为“呆账”、“冻结”或者“止付”的;
4)贷款曾被“担保人代还”或者“以资抵债”等特殊交易记录。
贷款材料
除了需要准备基本的申请材料外,商转公还需要实际情况准备其他材料,详细信息请点击以下链接:
其他说明:
1)购房人如需证明离婚前家庭住房情况,应提供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打印的离婚前家庭住房情况证明,含未成年子女住房情况证明。
2)申请人和父母、子女共同申请公积金贷款的,另需提供户口簿,不能提供户口簿的,由当事人书面诚信申报。
3)如购买的房屋带有租约的,请确保卖方已取得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之书面证明。
4)外籍缴存职工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须提供与公积金账户绑定的个人银行账户开户回执或银行出具的银行卡账户信息证明。
贷款流程
自行结清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
1、网上预约:参考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网上预约指南
2、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申请:受托银行网点受理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贷款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受托银行递交的申请和材料→(5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果出来
3、后续步骤: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借款人将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结清,并办妥抵押登记及其它相关放款手续→受托银行发放商转公贷款→借款人领取资料→业务办结
选择“以本人其它商品住房或第三人商品住房抵押”
1、网上预约:参考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网上预约指南
2、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受托银行网点受理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贷款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受托银行递交的申请和材料→(5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果出来
3、后续步骤: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借款人办妥抵押登记及其它相关放款手续→受托银行发放商转公贷款,归还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借款人领取资料→业务办结
选择以原所购住房办理第二顺位抵押
1、网上预约:参考深圳住房公积金贷款网上预约指南
2、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受托银行网点受理后→向公积金管理中心递交贷款申请→公积金管理中心收到受托银行递交的申请和材料→(5个工作日内)审批结果出来
3、后续步骤:借款人与受托银行签订合同→借款人办妥第二顺位抵押登记及其它相关放款手续→受托银行发放商转公贷款,归还原商业性住房按揭贷款→借款人领取资料→业务办结
贷款地点
在受托银行指定的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均可办理。
请预先选定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并在公积金中心门户网站查询受托银行指定的公积金贷款业务网点,再与银行网点联系办理。公积金中心管理部办事大厅和受托银行非贷款业务网点不办理此类业务。
网点查询:http://gjj.sz.gov.cn/xxgk/ywwd/gjjd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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