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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度深圳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填报程序

根据《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深民规〔2016〕5号)要求,社会组织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范格式和报告内容,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况。现就今年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以下简称为“年报”)有关事宜进行通知

详细信息:2020年度深圳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指南

2020年度深圳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填报程序

一、网上填报。

社会组织登录“深圳市社会组织工作平台”(入口见文末提示),点击“业务办理”,再点击右下方“年报申请”提交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如忘记账号、密码的社会组织,请递交《社会组织名称关于找回社会组织工作平台账号密码的申请》(点击下载模板),经法定代表人签名,加盖公章后发送至sgjglc@mzj.sz.gov.cn邮箱,工作人员重置密码后将通过邮箱回复。

年报填报操作指引:2020年深圳市级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填报操作指引

二、上传附件。

社会组织应在系统中的“上传材料清单”区域内,上传以下附件:

1. 所有社会组织须打印《2020年年度工作报告书》首页,经社会组织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

2. 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及慈善组织需提交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并扫描上传。

3.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时应当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将业务主管单位意见扫描并上传。业务主管单位为“深圳市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字样的不需要上传此项。

三、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提交后,我局通过“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网站公开年度报告信息。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信息平台查询市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社会组织的年度工作报告有异议的,可向市民政局进行投诉。

四、注意事项

(一)社会组织未按照规定时限和要求向登记管理机关报送年度工作报告的,将按照《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60号)规定,列入活动异常名录;被列入活动异常名录满2年的,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二)社会组织应当对年度工作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及时效性负责,所造成的不良后果,由社会组织自行承担。

(三)年度工作报告填写,最多撤回更正一次,且最后更正提交的日期应在5月30日前(含当天)完成,更正前后的信息同时向社会公开后,不得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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