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深窗帮办>>其他办事>>社会组织>>正文

深圳龙岗区2021年社会组织评估具体要求

为进一步完善社会组织综合监管体系,促进社会组织健康发展,依据《社会组织评估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39号)和民政部《关于探索建立社会组织第三方评估机制的指导意见》(民发〔2015〕89号)相关规定,现将2021年度龙岗区社会组织评估工作相关事项进行通知

详细信息:深圳龙岗区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指南

深圳龙岗区2021年社会组织评估具体要求

1、开展社会组织评估是加强社会组织监督管理、促进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社会组织全面了解自身建设情况,不断规范管理、提升发展能力的重要途径,请各社会组织业务主管单位组织、动员、指导所主管的社会组织积极参与等级评估。

2、请各社会组织对照《深圳市社会组织评估指南》(点击下载)标准,认真做好参评相关材料准备工作。

3、有意愿参评的社会组织务必在有效申报时间内完成各项材料申报工作,申报材料上报后不可修改。

评估结果应用

社会组织评估等级有效期为五年。区民政局将适时向政府各职能部门推送评估结果并向社会公布,评估结果作为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政府部门予以鼓励扶持的重要参考依据。按照相关规定,评估等级3A(含)以上社会组织可获得以下优先权:

1、可优先接受政府职能转移;

2、可优先获得政府购买服务;

3、可优先获得政府奖励、资助;

4、慈善组织可以按照规定优先获得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

为达到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管、评建结合、重在建设的评估目的,区民政局将对成立时间较长且不积极主动参加评估的社会组织列为抽查审计对象,抽查审计结果向社会公布。

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林中路海关大厦西座5楼514;

联系人:郑碧锋、刘素岑;

联系电话:28934395。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社会组织】,获取深圳龙岗区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申报入口及最新消息

微信图片编辑_20210406150547.jpg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qrcode_for_gh_04f6adc5f733_430

相关推荐

深圳罗湖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申报具体要求(2021年)

2021-04-15

2021深圳罗湖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流程

2021-04-15

深圳罗湖区2021年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对象

2021-04-15

深圳龙岗区2021年社会组织评估具体要求

2021-04-06

深圳龙岗区2021年度社会组织评估流程

2021-04-06

2021年深圳龙岗区社会组织评估对象

2021-04-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