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申报工作,根据《深圳市推进海绵城市建设工作实施方案》(深海绵办〔2016〕3号)、《关于市财政支持海绵城市建设实施方案(试行)》(深财居〔2018〕7号)及《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实施细则》(深水规〔2018〕4号),制定本申报指南。本申报指南适用于2020年度深圳市海绵城市建设资金奖励申报,最终解释权归市海绵办所有。
申报材料
海绵城市研究机构(平台)设立奖申报材料一览表
评价资料类别 | 资料清单 | 材料要求 |
项目申请书 | 1.财政奖励资金申请书 | 原件:2份,在承诺书处加盖对应单位公章并加盖骑缝章。 材料形式:纸质和电子 来源说明:格式附后 |
单位资质文件 | 1.单位营业执照或登记证书(原件备查) 2.市相关部门颁布的研究机构认证证明 | 复印件:2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材料形式:纸质和电子(扫描件) 来源说明:申报单位 |
科技成果证明文件 | 1.提供研发的科技成果证明材料(原件备查) | 如有,请提供 复印件:2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材料形式:纸质和电子 来源说明:申报单位 |
资金来源审计报告 | 1.资金来源审计报告 | 复印件:2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材料形式:纸质和电子(扫描件) 来源说明:会计师事务所 |
单位情况 | 1.研究机构属联合设立的,需提供股权构成证明文件; 2.场所、科研仪器设备及研发经费投入证明文件; 3.研发机构人员(不少于10人,硕士及以上不少于5人)证明材料(包括毕业证、学位证、聘书(或合同或社保)); 4.规章制度文本及实施文件证明材料; 5.研发项目及其中长期开发目标和发展规划证明文本。 | 复印件:2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 材料形式:纸质和电子(扫描件) 来源说明:申报单位 |
注:
(1)电子件以光盘形式递交(PDF格式)。纸质版与电子版材料分别命名编号(格式:编号-资料名称),并与申请书附件编号一致。
(2)提供的附件应简洁明了,与海绵城市要求相符并与申请书内容对应。
办理流程
集中评审形式包括查阅资料、专家评议、现场复查等方式,根据项目具体情况确定。需现场复查项目将提前三个工作日告知申请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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