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基金会管理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深圳市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管理办法》和《广东省民政厅关于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的实施办法(试行)》等相关规定,社会组织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按规范格式提交报告内容,在登记管理机关指定的社会组织信息平台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的情况。
填报对象
2019年12月31日(含)前经深圳市民政局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均应报送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社会组织包括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基金会(名单详见通知附件)
填报方式
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实行网上提交、接收和存档。社会组织应按要求通过“深圳市社会组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年度工作报告。
填报时限要求
社会组织应当于2020年5月31日前,通过“深圳市社会组织网上申报系统”向我局报送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并向社会公开。年度工作报告报送的时间截止后,不再接收社会组织提交的年度工作报告。
填报程序
(一)网上登陆并填报
市级社会组织通过“深圳市社会组织网上申报系统”提交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
1.输入正确的账号密码进入系统后,点击右下角“年报”即可开始填写年报。如忘记账号、密码的社会组织,请递交“深圳市XXXX找回网上申报系统账号密码的请示”(经法人签字加盖公章后,添加QQ:610742434发送申请),由工作人员重置登录密码。
2.登录系统后请先完善本社会组织“用户信息”再进行年报申报工作。
3.填报方法可参照2019年报操作指引。
(二)上传附件
社会组织应在系统中的“上传材料清单”区域内,上传以下附件:
1.社会组织须打印《2019年年度工作报告书》首页,经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并加盖社会组织公章后扫描上传。
2.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服务机构)、基金会及慈善组织的财务会计报告需提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
3.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意见。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报送年度工作报告时应当先经业务主管单位审核盖章后,将业务主管单位意见扫描并上传。业务主管单位为“深圳市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字样的则不需要上传此项。
(三)信息公开
年度报告提交后,我局通过“深圳市社会组织信息平台”网站(网址:http://sgj.mzj.sz.gov.cn:9008/)公开年度报告信息。相关部门、企业和社会公众可通过信息公开平台查询市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对社会组织的年度工作报告有异议的,可向市民政局进行投诉。
填报要求
(一)严格按照时限要求报送。市级社会组织年度报告的填报截止日期为2020年5月31日,逾期未填报,系统将自动关闭,一律不再受理。请各市级社会组织务必严格按照上述时限要求及时填报。
(二)确保数据真实有效。各社会组织必须认真如实填写年度工作报告中的每一项内容,不得漏填漏报项目。并确保数据真实准确有效,不得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一经发现,将载入活动异常名录,并纳入信用监管体系。如因填写失误造成的后果,由填报单位自行承担。
(三)依法监管。为加强对社会组织的管理,我局将对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进行监督抽查,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的,将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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