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有几间社会福利机构可以接受市民申请收养弃婴或儿童?
深圳市有3间社会福利机构可以接受深圳市民申请收养,市民可以持有效身份证件登记轮候。
(1)深圳市社会福利中心,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林路26号,收养咨询电话:83973791;
(2)深圳市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广深公路西乡段668号(深圳市宝安区社会福利中心)。收养咨询电话:27513918转1108;
(3)深圳市龙岗区社会福利中心,地址:深圳市龙岗区龙城街道清水路8号,收养咨询电话:84515086。
收养登记解除条件
1.收养人在被收养人成年以前,不得解除收养关系,但收养人、送养人双方协议解除的除外,养子女年满十周岁以上的,应当征得本人同意。
2.收养人不履行抚养义务,有虐待、遗弃等侵害未成年养子女合法权益行为的,送养人有权要求解除养父母与养子女间的收养关系。
3.养父母与成年养子女关系恶化、无法共同生活的,可以协议解除收养关系。不能达成协议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
解除材料材料
1.解除收养关系协议书
2.解除收养关系申请书
3.户口簿
4.收养登记证
5.照片
6.身份证
详细信息:深圳解除收养关系登记所需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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