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发布关于印发《龙岗区2020年度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认定操作规程》。
详细信息:深圳龙岗区2020年度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认定操作规程
深圳龙岗区2020年度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认定申报所需材料
1.《龙岗区2020年度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表》,原件2份,盖公章。
2.《龙岗区2020年度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分表》,原件2份,盖公章。
3.营业执照或许可证等证照材料,复印件1份,盖公章。
4.企业信用报告(通过龙岗诚信网自行查询打印),1份。
5.企业的劳动管理规章制度(包括工作时间、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职业培训、安全卫生、保险福利、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管理等方面内容),复印件1份,盖公章。
6.申报前一个月企业缴纳“五险一金”的清单,复印件1份,盖公章。
7.拨缴企业工会经费及有关职工参与民主管理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份,盖公章。
8.企业调解组织设置及工作开展情况报告,原件1份,加盖企业劳动争议调解组织公章。
9.其他证明加分情形的相关材料。
申报程序
1.自查。有意申报的企业,对照本规程第六条规定的条件进行自查、自评,符合要求且自查、自评合格的可以申报。
企业自查情况应向职工代表大会或职工大会报告,并经职工代表或全体职工无记名投票满意率80%以上,视为自查合格。
企业对照《龙岗区2020年度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分表》要求逐项如实评分,自评得分达60分的,视为自评合格。
2.报送。企业将《龙岗区2020年度和谐劳动关系企业申报表》《龙岗区2020年度和谐劳动关系企业评分表》(见附件,以下简称《申报表》《评分表》)及其它相关材料一并递交至所在街道劳动办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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