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深圳宝安区物流企业认定奖励申请需要哪些材料?具体如何申请?
详细信息:2020宝安区物流企业认定奖励申请指南
2020深圳宝安区物流企业认定奖励申请所需材料
1.项目申报基本材料;
2.申报年上一年度上报区统计局的销售或经营情况年报表;
3.申报年上两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4.企业获得供应链示范企业、重点物流企业、A级物流企业认定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5.申报年上一年度企业纳税证明。
奖励标准:
1.对省级认定的供应链服务示范企业,按首次认定当年营业收入的0.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500万元。
2.对经中国物流及采购联合会认定的3A-5A级物流企业、经市政府物流行业主管部门认定的重点物流企业,按首次认定当年营业收入的0.1%给予一次性奖励,最高奖励200万元;企业同时获得A级物流企业、市重点物流企业多个认定或认定等级升级时,累计奖励总额不超过200万元。
3.本奖励措施不受企业上一年度纳税额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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