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罗湖区住建局发布罗湖区建设工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补助工作指引。
深圳罗湖区建设工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补助申请条件
罗湖区在2020年3月15日(含)前达到复工条件并经监督机构检查符合开工条件,并实际已开工区管建设工程项目(不含市管及小散工程)。
单个项目有多个施工许可证,且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均为同一家的,只能申请一次。
申请补助资金的建筑企业为在建工地的施工总承包单位,无总承包单位的在建工程可由具体实施单位申请(按照“谁出资,谁受益”原则,申请单位须将资金补助进行发放)。
返岗人员为在建工地2020年3月15日(含)前返岗人员(人员在罗湖区内有多个项目任职的,只能申报1个)。
补助标准
(一)按每个人100元防疫物资、300元交通费用标准给予补助,每个项目补助人数不超过200人(即每个项目防疫补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交通补助总额不超过6万元)。
(二)按每检测人次不超过100元的标准给予核酸补助,每个项目补助人数不超过200人次(即每个项目核酸检测费用补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已享受其他核酸等检测费用补助不得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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