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罗湖区住建局发布罗湖区建设工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补助工作指引。
深圳罗湖区建设工程疫情防控专项资金补助申请材料清单
(一)行业主管部门发放的施工许可证或其他合法开工证明文件(须2020年3月15日(含)前取得);
(二)专项资金补助汇总表(点击下载)、补助资金申请表(防疫物资补助资金申请表、交通费用补助资金申请表、核酸检测费用补助资金申请表)、申请补助资金承诺书(点击下载);
(三)由行业主管部门或监督机构确认的实际到岗的人员信息台账(含姓名、身份证号、户籍所在地、返岗时间、健康状况等);
(四)申请防疫物资补助的,进出场打卡记录或录入深圳市建筑业实名制与分账制微信公众号名单等有效佐证材料;
(五)申请交通费用补助的,应为2020年3月15日(含)前返深人员,须提供有效佐证材料;
(六)申请核酸检测费用补贴的,需提供疾控部门认可的核酸检测报告或其他检测报告、有效票据等佐证材料。已享受其他核酸等检测费用补助不得申请。
注:相关佐证资料提交时,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须盖公章。
申请途径
符合条件申请防疫专项资金补助需于2020年5月31日(含)前向各行业主管部门(区水务局、区城管和综合执法局、市交通运输局罗湖管理局负责自有项目;
其他区管项目由区建设工程事务监督管理中心负责)提交申请。未在此时间段内提交补助申请的,视为放弃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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