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龙岗区住房和建设局发布关于2025年度第二批次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龙岗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共租赁住房的通告(住保租〔2025〕041号)。
详细信息:深圳龙岗区2025年度第二批次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龙岗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公租房详情
2025深圳龙岗区公租房第二批次面向符合收入财产限额标准的龙岗户籍在册轮候人配租对象
本次配租对象需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
(一)2025年11月7日18:00(含本日)前在深圳市保障性住房统一轮候系统登记为龙岗区户籍的公共租赁住房在册轮候人。
(二)符合我市公共租赁住房收入财产限额标准,且提交认租申请时持有【2025年1月1日】之后出具的经济状况核对报告;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特困人员、低保家庭、低保边缘家庭。
注:
1.经济状况核对已转为常态化受理,在册轮候家庭日常如需申请经济状况核对,请访问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官方网站(https://zjj.sz.gov.cn/),进入“住房保障服务”栏目,在“住房保障个人服务窗口”登录后,点击“经济状况核对”,提出经济状况核对申请。
2.本次配租获得住房的认租家庭按352号令签订租赁合同,后续管理按照352号令相关规定执行。选定住房并签订公共租赁住房租赁合同后,认租家庭将退出公共租赁住房轮候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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