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现在可以享受“续发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续发对象
从2019年12月起,延长大龄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限,对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且距离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年的失业人员,继续发放失业保险金直至法定退休年龄。
办理方式
失业人员无需自己申请,社保经办机构将对符合条件的人群自动发放。
发放期限
从核定的失业待遇期满次月起发放至达龄当月,最长不超过12个月(含12个月)。
举例
晓明,2020年12月满60周岁,今年3月份失业,符合领取条件办理了失业保险金申领,核定待遇3个月,6月份待遇享受期满。
按上述政策规定,晓明在未就业的情况下,可继续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到2020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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