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是2019年4月1日开业的,应如何填报报告年度所属期间?
正常经营的企业,填报公历当年 1 月 1 日至 12 月 31 日;年度中间开业的企业,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当年 12 月 31 日,年度中间发生合并、分立、破产、停业等情况 的企业,填报公历当年 1 月 1 日至实际停业或法院裁定并宣 告破产之日;年度中间开业且年度中间又发生合并、分立、 破产、停业等情况的企业,填报实际生产经营之日至实际停 业或法院裁定并宣告破产之日。如果公司是 2019 年 4 月 1 日开业的,报告年度所属期间应填报 2019 年 4 月 1 日至 2019 年 12 月 31 日。
申报时间
需关联申报的纳税人,应当在报送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即5月31日前),同时附报《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
纳税人在规定期限内报送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确有困难,需要延期的,应当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办理。
企业年度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汇总
2016 年及以后会计年度,企业进行关联申报时,向 税务机关报送的关联业务往来报告表一共包括 22 张表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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