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两项残疾人补贴能同时享受吗?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可同时申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既符合残疾人两项补贴条件,又符合老年、因公致残、离休等福利性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条件的残疾人,可择高申领其中一类生活补贴(津贴)、护理补贴(津贴)。
享受孤儿基本生活保障政策的残疾儿童不享受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可享受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
残疾人两项补贴不计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收入。领取工伤保险生活护理费、纳入特困人员供养保障的残疾人不享受残疾人两项补贴。
补贴标准
根据省财政厅、省民政厅、省残联联合印发的《关于2019年起提高我省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和扩大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范围的通知》,2019年我市残疾人两项补贴标准如下:
深圳的标准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低保家庭残疾人每人每年2400元,低保边缘家庭残疾人每人每年1200元,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每人每年4800元。其中生活补贴比省里标准高420元/年, 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比省厅标准高2160元/年。
办理流程
(一)申请:申请人在广东政务服务网提出申请;
(二)预审:街道业务人员预审申请材料。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申请人资料合格,签署审核意见报区残联审核;资料不合格,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三)审查:区残联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对申请人提供的申请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查;资料不合格,退回申请并告知原因;
(四)审批:区民政部门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决定给予救助,确定补助标准。
(五)办结:发放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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