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两种制度的人员,符合条件的,可以办理跨制度衔接养老保险关系。
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
2.未申请领取养老保险待遇;
3.分别参加了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4.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
5.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足15年或按规定延长缴费仍不足15年的,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网上办理流程
一、关系转出
1.申请: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
2.受理:点击“转移申请管理”,选择所需的对应转出功能——根据系统提示,录入转出信息(即时);
3.审核:系统审核打印内容(即时),审核不通过的系统反馈不通过理由;
4.审批:系统审批打印内容(即时),审批不通过不系统反馈不通过理由
5.办结:系统审办完毕,该事项办结(即时)
6.送达:出具参保缴费凭证,由申请人自行打印
后续流程:
(1)申请人携带缴费凭证凭证到转入地社保经办机构;
(2)转入地同意后,转入地向深圳发送联系函(15个工作日,属于转出地办理机构办理环节,不纳入承诺时限);
(3)收到转入地的联系函,审核并完成信息表和基金转移(10个工作日)
(4)准予转出的,审批寄出信息表和转移基金(5个工作日)
二、关系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暂不可网上办理)
相关内容:深圳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转移衔接办理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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