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深窗帮办>>社会保险>>养老保险>>正文

为什么要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为什么要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

一是落实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和省级统筹的需要。2017年7月1日实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省级统筹和2018年7月1日实施的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中央调剂制度,均明确要求实现省级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和单位缴费比例等“六统一”。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在缴费基数、单位缴费比例、基本养老保险统筹项目和计发标准方面与省要求的统一标准存在一定的差异。按照省级统筹的要求,我市需要做好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缴费比例和缴费基数下限向省规定标准的过渡工作,对原已纳入各地企业养老保险基金支付但不符合国家和省规定的支付项目,要逐步统一到国家、省规定项目上。

二是落实国家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的需要。2019年4月1日国务院办公厅出台的《关于印发降低社会保险费率综合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9〕13号,以下简称《国家综合方案》)调整了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规定各省应以本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和城镇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加权计算的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核定社保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广东省也规定自2019年5月1日起,全省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基数上限降低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以下简称省全口径社平工资)的300%。为此,我市需要相应调整缴费基数上下限。

三是衔接国家后期出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的需要。《国家综合方案》调整了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计算口径后,为保证新退休人员待遇水平平稳衔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财政部正在研究制定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过渡措施。为灵活衔接国家后期出台的基本养老金计发办法,保证我市企业退休人员养老待遇能合理匹配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养老条例》需授权市政府适时对过渡性养老金、调节金等享受条件及计发办法进行调整。

四是适应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调整的需要。根据中共十九届三中全会关于社会保险费征收体制改革决定以及国家相关文件规定,我市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费等各项社会保险费将逐步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为适应后期社会保险费征收职责调整的需要,我市需要调整养老保险费征收主体,并赋予其相应的职责和义务。



相关内容:

关于修改《深圳经济特区社会养老保险条例(修正征求意见稿)》的通告

微信搜索关注【深圳之窗】公众号,对话框回复关键词【养老】可查看深圳养老保险缴费、参保、待遇领取、计算方式等相关办事指南,还可在线“刷脸”认证养老资格。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qrcode_for_gh_04f6adc5f733_430

相关推荐

疫情期间,退休人员无法办理生存验证,会影响养老金吗?

2020-04-22

参保人退休当月还应该缴纳社会保险吗?

2020-04-22

在什么情况下养老保险关系不得转入?

2020-04-22

深圳养老保险缴满15年还要继续缴纳吗

2020-04-17

深圳养老保险断缴后账户就会清零吗

2020-04-17

深圳个人缴纳养老保险和单位缴纳的哪个划算

2020-0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