具有本市户口的在异地工作并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员工,返回本市工作时将养老保险关系和养老保险金转入我市的,其在异地的实际缴费年限可以承认。
相关疑问解答
1.非深户员工可在深圳办理退休手续吗?
在我市办理退休手续的非深户员工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①按照国家、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为本市;
②达到法定退休年龄;
③累计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满十五年(含其它省份或省内其它统筹区的转入的缴费年限)。
2.在老家买了养老保险,现在又在深圳买了养老保险,以后可以同时领老家和深圳的养老金吗?
不可以哦。根据国家人社部门相关规定,重复领取基本养老金的参保人员,按照《关于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若干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6﹞5号)执行,由本人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协商确定保留其中一个养老保险关系并继续领取待遇,其他的养老保险关系予以清理,个人账户剩余部分一次性退还本人,多领取的基本养老金要按规定清退。
3.如果退休时,养老保险缴费不满15年怎么办?可以一次性补缴吗?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具有本市户籍的参保人或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确定本市为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的非本市户籍参保人,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可以按规定继续缴纳养老保险至累计缴费满15年后申请按月领取基本养老金。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必须按月延缴,只有符合相关条件的才允许补缴。
相关内容:深圳职工养老保险按月领取待遇指南(条件+材料+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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