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需要准备如下材料:
1.深圳市四类人员养老保险一次性补缴申请表
填报须知:收原件,签名按指模
2.身份证
填报须知:验原件
3.户口本
填报须知:验原件(属于以下任意一类的人员需提供:1.入户时间无法网上信息比对通过的深户人员;2.非深户人员)。
4.申请人人事档案
填报须知:
申请人人事档案应存在早期离开国有企业退休人员与原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包括:
A. 劳动行政部门或企业主管部门招工手续、《劳动合同书》、企业录用时的审批表及登记表、册等;
B. 与企业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材料,如《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等;
C. 其他能够说明本人身份及工作经历的原始材料,如在工作期间的各种工作证件、职工名册、工资及相关待遇发放名册、获奖证书、企业其他文书档案等。
人事档案中无相关工作经历证明的也可提供:
(1) 原所在单位为国有集体企业的证明材料
(2) 当地派出所出具的能供证明其曾在企业工作经历的户籍底案(一般情况不要求提供,无以上材料的可要求提供)
5.银行账户
填报须知:验原件,未办理金融社保卡的需提供(目前仅限中行、工行、农行、建行、招行、交行、中信、平安、农商银行,已办理并激活金融社保卡的必须以金融社保卡作为扣费账户)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在登录界面,选择“参保缴费管理”—“四类人员一次性补缴”,根据提示录入补缴信息,生成网上预申请表格,下载并打印申请表,并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在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41-44号综合窗口现场取号办理;
2.受理: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即时):
(1)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工作人员审核(5个工作日内)
4.审批:工作人员审批(5个工作日内)
5.办结:社保经办部门为申请人办理补缴。
6.送达:申请人可网上查看办理结果。
详细信息:深圳早期离开国有集体企业人员养老保险费一次性补缴指南(条件、材料、时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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