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公积金提前还款流程
1、 贷款人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需到银行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并如实提供下列资料:
①申请人及配偶住房公积金缴存证明;
②申请人及配偶身份证明(指居民身份证、常住户口簿和其他有效居留证件),婚姻状况证明文件;
③家庭稳定经济收入证明及其它对还款能力有影响的债权债务证明;
④购买住房的合同、协议等有效证明文件;
⑤用于担保的抵押物、质物清单、权属证明以及有处置权人同意抵押、质押的证明,有关部门出具的抵押物估价证明;
⑥公积金中心要求由第三方担保人做担保,并缴纳担保费用,由借款人、贷款人及第三方担保人共同签订三方合同。
⑦公积金中心要求提供的其他资料。
2、对资料齐全的借款申请,银行及时受理审查,并及时报送公积金中心。
3、公积金中心负责审批贷款,并及时将审批结果通知银行。
4、银行按公积金中心审批的结果通知申请人办理贷款手续,由借款人夫妻双方与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的合同或协议,并将借款合同等手续送公积金中心复核,公积金中心核准后即划拨委贷基金,由受托银行按借款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发放贷款。
5、以住房抵押方式担保的,借款人要到房屋坐落地区的房屋产权管理部门办理房产抵押登记手续,抵押合同或协议由夫妻双方签字,以有价证券质押的,借款人将有价证券交管理部或盟中心收押保管。
办理条件
1、按照规定申请了深圳住房公积金,且贷款已经发放;
2、公积金贷款正常,无逾期贷款本息。
所需资料
1、《深圳市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贷后变更申请表》;
2、有效身份证件;
3、委托公证书原件和受托人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代办)。
办理方式
1、 现场办理:申请人携带上述资料前往发放公积金贷款的受托银行指定的贷后服务网点提出申请。
2、网上申请,现场办理:申请人在深圳公积金门户网站上申报贷款信息,然后携带资料到银行网点提出申请。
办理时间
每月5-20日工作日期间,周一至周四的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周五上午9:00-12:00。
注:以配偶名义婚前(以购房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购买自住房的,婚后使用公积金办理月对冲还贷、部分提前还贷(年对冲)、全部提前还贷等业务,需由公积金所有人本人办理,不能由配偶代办。
还款注意事项
1、 借款人在贷款期间可申请办理提前还款手续,提前还款包括提前部分还款和提前结清贷款。
2、借款人申请提前部分还款的,管理部根据提前部分还款后的贷款余额重新制定借款人还款计划,并告知借款人足额将还款金额存入约定还款账号。
3、提前部分还款次数不超过4次,每次金额不得少于借款余额的20%,且不低于5万元。
4、办理提前结清贷款的,管理部计算结清金额,并告知借款人将还款金额存入约定还款账户;管理部向借款人出具贷款结清证明,同时将抵押物权属证明等资料交还借款人。
5、特殊还款(抵押物拍卖等情况),由法院提供拍卖的相关依据和资料,可办理提前结清贷款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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