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办理事项说明
职工与所在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且未在其他单位就业的、职工所在单位已撤销、解散、破产等原因,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从单位住房公积金户转移到住房公积金中心指定的集中封存户。
二、办理地点
住房公积金业务银行网点
三、办理方式
方式一:网上申报,柜台办结;
方式二:柜台办结。
四、办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2.00-5.00(法定节假日除外)
五、办理时限
当场办结
六、申请材料
1.专办员办理:
(1)加盖单位公章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集中封存申请清册》一份。
(2)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其他有关批文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专办员身份证件原件。
2.职工本人办理:
(1)职工本人签字的《深圳市住房公积金?中封存申请清册》一份。
(2)职工与单位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证明或其他有关批文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3)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及住房公积金联名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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