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罗湖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深圳市罗湖区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罗府办规〔2017〕15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社会福利事业的积极性,引导民办社会福利机构健康发展,将于近期开展罗湖区社会福利运营资助(场地资助)申报工作
详细信息:2019年度深圳罗湖区社会福利机构场地资助申报指引
2019年度深圳罗湖区社会福利机构场地资助申报常见问题汇总
一、XXX机构是2019年3月成立的,能申报2019年度的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场地资助)吗?
答:本次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场地资助)申报的对象是,在2019年5月31日前在罗湖区民政局登记成立,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罗湖区设立和运营,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儿童康复服务机构。
1.在2019年5月31日前,在罗湖区民政局依法登记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社会福利机构设置批准证书》,且满足“依法注册登记后运营满一年以上”条件的可申请资助2019年1月-12月租金。
2.2019年5月31日前,在罗湖区民政局依法登记仅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的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在罗湖区设立和运营,为残疾儿童提供康复服务的儿童康复服务机构,且满足“依法注册登记后运营满一年以上”条件的可申请资助2019年6月-12月租金。
二、依法注册登记后运营满一年以上,怎么确定?申报期限怎么界定?
答:指依法注册登记是以取得《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时间计算的,如取得该证书时间是2019年1月18日,运营满一年时间为2020年1月,申报期限为2019年2月-12月共11个月。
三、房屋租赁期限不少于5年,怎么计算?
答:租赁场地经营的,2019年1月前与当前物业签订租赁合同期限5年以上,或者截至2019年12月与当前物业签订合同年限累计满5年。
四、租金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吗?
答:不包括。场地租金一般在合同上有明确,一般月租金=每平方米单价×场地面积。
此次申报2019年度社会福利机构运营资助(场地资助)的儿童康复服务机构在2019年度已经进行场地评估的,以2019年评估单价计算:
1.租金单价高于2019年评估单价的,以评估单价计算;
2.租金单价低于或等于2019年评估单价的,以合同租金单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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