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发布最新《深圳市最低生活保障办法》,进一步完善深圳市民的基本生活保障。该办法将于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对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保障范围等方面做了调整。符合条件的非深户也可以领低保。
其中,还涉及到了低保待遇延长发放的情况,一起来看看吧!
获得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因家庭成员就业、家庭经济状况和生活状况改善不再符合最低生活保障条件,且主动向受理申请的街道办事处报告的,经区民政部门审核,可以按照原最低生活保障待遇额度延长发放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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