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广东横琴新区 福建平潭综合实验区 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及优惠目录的通知》(财税〔2014〕26号)以及《深圳市前海管理局关于〈深圳前海深港现代服务业合作区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操作指引(试行)〉续期的通知》,有序推进2021年度企业所得税优惠产业认定工作。
认定须知
(一)企业即日起,前往前海税务局领取税务事项通知书,该通知书为企业提出认定申请所必备材料之一。
(二)本次进行认定的内容是已享受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的企业主营业务是否符合前海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相关申请材料应在相应纳税年度(详见附件3中的“核查年度”)产生,请各企业务必注意申请材料的准确性。
(三)与主营业务收入相对应的服务合同,若存在框架协议,合同条文仅规定费率或单项费用标准而未载明总金额,无法确定合同实际履行金额等情况,则还需要提供经合同交易双方确认的有效对账单,以及与之相关的银行流水。
操作流程
一、系统登录
1. 打开浏览器输入:http://qhsk.sz.gov.cn/qyrd/#/login,进入以下界面。
选择“法人登录”方式,点击“账号密码”方式,进入登录页面,输入账号、密码进行登录即可。如没有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账号,可以点击“立即注册”注册企业账号。
二、我的优惠申请
1.《我的优惠申请》-->创建申请--基本信息页
2.《我的优惠申请》-->创建申请--附件资料页
3.《我的优惠申请》-->创建申请--附件资料页
4.《我的优惠申请》-->草稿
5.《我的优惠申请》-->已提交
6.《我的优惠申请》-->待补正
7.《我的优惠申请》-->已受理
8.《我的优惠申请》-->已完成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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