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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深圳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申报材料清单

根据《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编制管理办法》(深民规〔2016〕2号)的规定,为进一步推进社会组织承接政府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建立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的市级社会组织推荐目录

详细信息2020年深圳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申报指引

2020年深圳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申报材料清单

1.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申请表(广东政务服务网在线填报表格,正反面A4打印)

2.社会组织法人登记证书正、副本(收复印件)

3.税务机关出具的2018、2019年度完税证明(原件)

4.专职工作人员名册、劳动合同、近半年社保缴纳证明(劳动合同验原件,收复印件)

5.荣获部、省、市等荣誉证明(验原件,收复印件)

6.近三年承接政府职能转移、授权、委托事项和购买服务项目的委托协议书等相关证明材料(验原件,收复印件)

备注:1-4项为必须提供;所有复印件须加盖社会组织印章。

申报方式

符合条件的市级社会组织请于10月31日前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深圳市”填写申请表格,上传相关附件并提交审核,窗口工作人员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网上A4纸打印申报表格、相关人员签字、加盖公章,交至行政服务大厅窗口(地址: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B区行政服务大厅西厅综合窗口)。

有业务主管单位的社会组织,须先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在深圳市承接政府职能转移和购买服务社会组织推荐目录申请表中加盖业务主管单位审核意见后,再提交有关申请材料;直接登记的社会组织(社会组织登记证书上业务主管单位为“深圳市相关职能部门及单位”),可直接提交申请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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