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宝安区教育局发布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详细信息:深圳宝安区教育局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指南
深圳宝安区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报名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于2020年6月22日至7月6日,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入口见文末提示),选择“教师资格认定申请人网报入口”进行注册,如实填写教师资格认定有关信息。
(二)现场确认报名
1.现场确认时间:2020年6月29日至7月13日,每天上午9:30至12:00,下午14:00至17:30(周六日除外)。
2.现场确认地点:宝安区政务服务中心(宝安区罗田路与宝安大道交汇处宝安区体育中心综合训练馆一楼,办公电话:0755-85908590)
3.认定机构选择:认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深圳市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选择“宝安区教育局”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温馨提示:
(一)新冠肺炎疫情防疫进入常态化阶段,为保障大家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申请人进行现场确认须遵守政务服务中心的相关防疫要求。如本人身体确有不适,可以准备好相关认定材料,亲笔签一份《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点击下载《委托书》模板)。
(二)申请人网上申报后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现场确认。
(三)我局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作出认定结论。初级中学、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告将于7月31日前在宝安教育在线官网上发布;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含中职实习指导教师)教师资格认定结果公告,由市教育局发布。
(四)教师资格证书制证完成后,我局将短信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提供邮寄服务,邮费到付。申请人需在网上申报时选择“邮寄方式”,并准确填写收件地址、收件人姓名和联系电话。因申请人填写信息错误导致无法接收的责任自负。
(五)经认定机构盖章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是申请人依法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重要凭证,须由申请人呈交本人人事档案所在的管理部门,归入本人人事档案。遗失责任自负。
相关信息:
宝安区教育局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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