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罗湖区教育局发布2021年10月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详细信息:深圳罗湖区2021年10月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指引
深圳罗湖区2021年10月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申报所需材料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原件、户口簿原件、体格检查合格证明原件、个人照片原件、《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点击查看)为现场确认必须提交的材料。
其它材料视不同情况在现场确认时提交:如某项材料能在“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且比对无误的,无须提供原件;如在认定系统内未核验成功的,将原件拍照上传系统,并在现场确认时向认定机构提供原件进行人工验核,申请人可以在服务大厅免费复印此项材料并装进档案袋备查。如每一项材料在系统能核对成功,请在档案袋封面对应的表格内标注“是”,否则,标注“否”。具体如下:
(一)身份证明
1.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和户口簿原件。居民户提供本人户口簿原件;集体户提供加盖集体户单位或户籍派出所红色鲜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视为原件,如再次复印无效)和个人信息页;或“粤省事”小程序“我的证照”栏目在线验证本人由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电子凭证”再点击查看详情;或“粤省事”小程序“我的证照”栏目在线验证本人由深圳市公安机关签发的“居民户口簿”再点击查看证照。
2.非深圳户籍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及有效期内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原件,且在“i深圳”APP首页搜索“居住证业务”后,进入居住证业务界面,点击“居住登记信息服务”,然后再点击“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居住登记信息查询”,再选择“深圳经济特区居住登记查询单”,点击“下一步”即可在线验证本人最近一次居住登记信息;最近一次登记的居住地址在罗湖区的,方可在罗湖区教育局现场确认点(罗湖区行政服务大厅)现场审验材料;不提供在线验证信息或最近一次登记的居住地址不在罗湖区的申请人需前往相应区教育行政部门现场确认点进行现场确认。
3.深圳市罗湖区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读研究生需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同时提供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或本人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
4.港澳台人员需提供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
5.驻深部队现役军人和现役武警提供身份证原件,以及军官证或士兵证原件。
(二)学历证明
1.学历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2.学历信息不能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学历证书原件和学历鉴定证明材料,请提前在学信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xlrz/rhsq_index.jsp)进行学历认证。
3.持港澳台地区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港澳台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持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的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仅此学历学位认证证明视为有效。
(三)普通话证书
1.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通过“教师资格管理信息系统”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不用提交普通话证书原件。
2.普通话水平等级测试信息不能通过核验的在现场确认时需提供普通话证书原件。申请人在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网址: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不到成绩或存在证书领取、证书补办等问题,需提供承诺书,并联系您参加普通话测试的测试站或普通话证书发证机构进行咨询和证明。
3.所有认定学科取得的普通话等级证书二级乙等及以上视为合格。
(四)体格检查合格证明
申请人要提交最近六个月(2021年5月至2021年10月)体检的合格证明。申请人须统一下载使用《广东省教师资格申请人员体格检查表(2013年修订)》(点击下载),并双面打印好表格,带上身份证和照片(须与上传报名系统的照片一致)自行到深圳市指定医院体检(点击查看)。如是孕妇申请人,体检时暂不做“胸部透视”项目,需提供承诺书,过了哺乳期领证时需提供指定医院胸部透视体检合格材料。
(五)无犯罪记录证明
1.内地申请人无需个人提交无犯罪记录证明,由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函请公安机关核查。
2.港澳台居民需自行开具无犯罪记录证明。港澳居民须凭广东省教育厅的《无犯罪记录证明函件》才可办理(香港、澳门)。港澳居民在现场确认点填写后交给工作人员,各区教育局将函件交市局汇总后,由市局统一上报广东省教育厅办理。省厅将港澳申请人无犯罪记录函件办理完毕后发回市局,市局将通知申请人领取函件再交其前往香港警务处或澳门身份证明局办理无犯罪记录证明。相关部门核实后,将核查结果反馈给出具函件的省厅,省厅再将核查结果通知有关教育局作为认定依据,具体的办理程序请咨询港澳相关部门。台湾地区的申请人的无犯罪证明,由申请人自行到台湾地区相关部门开具,开好的无犯罪证明直接交给申请认定的认定机构。
(六)照片
6个月内免冠正面1寸彩色白底标准证件照1张(与上传认定系统的电子照片和体检表上的照片一致)。照片按要求贴在指定的框内,背面填写姓名和报名号,下方填写姓名、申请资格种类、学科和联系电话(点击查看)。
(七)其他证明
1.2016年5月31日前的全日制师范毕业生须提供含教育学和心理学、教育教学实习成绩证明(毕业生成绩表原件或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具有人事管理权限的档案管理部门的公章)。
2.2021年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的教育类研究生、公费师范生提交本人《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信息如果在教师资格认定系统比对成功,无需提供原件,否则,需提供原件供工作人员现场查验。
3.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初级专业技术职务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原件。
(八)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
请申请人自行填写《深圳市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中的个人基本信息后再打印,现场提交,并按照档案袋封面的材料清单顺序整理材料。
(温馨提示:申请认定高中、中职教师资格者,因材料需上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查,需申请人自备纸质档案袋1个;申请初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者,由区教育局审查,申请人只需按档案袋封面要求的顺序整理材料,交工作人员装订,不需要提供档案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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