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工作的公告。
详细信息:2020年上半年深圳盐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指引
2020年上半年深圳盐田区中小学(含中等职业学校)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认定温馨提示
(一)因新冠肺炎疫情防疫工作进入常态化,请各位申请人进入公共场所务必佩戴好口罩,配合现场确认点工作人员测量体温,核验深i您健康码,并做好个人信息登记。如本人身体确有不适,可以准备好相关认定材料,亲笔签一份委托书委托他人代为办理(须提交双方身份证原件,委托书模板:点击下载) 。
(二)请申请人及时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认定报名。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职类教师资格的,经盐田区教育局初审合格后,再统一提交深圳市教育局复审,市局复审合格后,7月31日在深圳市教育局官网公示认定结果,并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以深圳市教育局复核认定的结果为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小学、幼儿园教师资格的,经我局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审核合格后,在盐田政府在线官网公示认定结果。
(三)待制证完成后,我局将以短信形式通知申请人领取教师资格证书。对于政策上的问题,也可拨打深圳市盐田区教育局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咨询服务电话:0755-25228531,22327284。
相关要求
(一)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区教育行政部门直接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区教育行政部门初审后报市局复审认定。
(二)申请人提交的学历、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有关证件必须真实,发现故意造假、骗取教师资格证书的行为,按教师资格条例和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我区认定机构会通知申请人于受理期限终止前补齐。在受理期限终止之日仍未补齐的或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原则上不再接受申请,也不再上报市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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