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因分立、合并而存续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应当依照本办法规定申请变更许可;因企业分立、合并而解散的,应当申请注销《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办理材料
1.医疗器械经营许可变更申请表
2.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
3.授权委托书(凡申请企业申报材料时,具体办理人员不是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本人,企业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
网上办理流程
申请人通过广东政务服务网(www.gdzwfw.gov.cn)查阅办事指南,提出申请;
1.受理:事项属于其职权范围,申请资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
2.审查:提出初步意见,转入决定步骤;
3.决定:申请符合要求的,准许行政许可;
4.制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5.发放:准予行政许可的颁发《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不予行政许可的颁发《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办理时限
1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
相关内容:深圳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核发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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