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深窗帮办>>其他办事>>社会组织>>正文

深圳报送非军队主管的社会组织涉军事项有关问题说明

近日,深圳市民政局发布关于报送非军队主管的社会组织涉军事项有关问题的通知。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加强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事项管理的通知》(民发〔2018〕78号),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印发《关于加强非军队主管的社会团体涉军事项管理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军政〔2019〕1071号)以及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召开非军队主管的社会组织涉军事项专项清理整治推进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有关事项进行通知

深圳报送非军队主管的社会组织涉军事项有关问题说明

一、规范涉军社会组织名称。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涉军社会组织,如果名称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应当及时报请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到登记管理机关申请名称变更。

二、规范开展涉军业务活动。社会组织应严格在章程规定的范围内开展活动。按规定履行报批手续的社会组织,如果涉军业务活动不符合现行政策规定的,应当立即停止开展,涉及章程内容的应当同时予以修改并履行核准程序。

三、严格按规定吸收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社会组织。军队人员参加社会组织、兼任社会组织负责人,军队单位参加社会组织必须履行审批手续。对于已参加社会组织但无批准书的军队人员和单位,符合继续参加条件的,及时补办审批手续;不符合继续参加条件的,应及时清理退出。

四、加强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活动的宣传管理。军队人员和单位参加社会组织、社会组织活动时,不得在各类宣传资料中使用军队身份。对于已退出社会组织的军队人员和单位,社会组织要及时删除各类宣传资料中有关信息。

涉及军队人员和单位的社会组织,分别梳理本社会组织中符合继续参加条件的军队人员和单位名单、2016年1月1日以来退出的军队人员和单位名单,填写《军队人员参加社会组织名单统计表》和《军队单位参加社会组织名单统计表》,加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后,请于2020年4月30日前寄送至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各区级非军队主管的社会组织涉军事项有关问题由各区民政部门汇总后报送市社会组织管理局。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路12号中民时代广场A座1509房,邮编:518029。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社会组织】,获取2019年度深圳各区社会组织年度工作报告填报入口及最新消息

微信图片编辑_20200324175348.jpg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

qrcode_for_gh_04f6adc5f733_430

相关推荐

2020年深圳光明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预申报时间

2020-04-25

2020年深圳光明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对象

2020-04-25

深圳报送非军队主管的社会组织涉军事项有关问题说明

2020-04-22

深圳盐田区2020年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程序(材料+流程)

2020-04-15

深圳盐田区2020年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申报条件

2020-04-15

2020年深圳盐田区培育发展社会组织专项资金资助标准

2020-04-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