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间深圳社保职工待遇常见疑问解答
1.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受疫情影响未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职工的权益记录和医疗保险待遇会受到影响吗?
企业受疫情影响未按时办理参保登记、申报缴费、等业务的,允许在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不影响职工的参保权益记录。因疫情影响,补缴医疗保险费的时间视为连续参保时间,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不受影响。
2.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受疫情影响申请了医疗保险费延缴报备的,那么职工就医能不能刷卡?
企业受疫情影响并通过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向社保部门申请了医疗报销费延缴报备的,其职工在深圳市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含生育医疗)费用,按医保政策规定直接刷卡记账。企业补缴到账后,医保部门按规定划拨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金额,企业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3.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受疫情影响但没有申请医疗保险费延缴报备的,会影响职工的医疗保险待遇吗?
企业受疫情影响,但未申请医疗保险费延缴报备且未托收到账的,其职工在定点医疗机构就医发生的医疗(含生育医疗)费用,由职工个人先行垫付,企业补缴后职工个人可凭票据等相关材料到就诊的医疗机构办理退费补记账,或到深圳市各行政服务大厅申请医疗费用报销。企业补缴到账后,医保部门按规定划拨一档参保人个人账户金额,企业按规定申领生育津贴。
4.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职工来不及报销2019年的医疗费用怎么办?
目前医保部门已延长医疗和生育费用现金报销业务申请时限。医疗和生育费用现金报销业务已进驻深圳市74个街道和6个区的行政服务大厅实现综合受理。在2019年产生的医疗和生育费用的参保人,可持票据等资料在疫情结束后的1年内申请费用报销。
5.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职工如何办理医疗保险业务?
疫情防控期间推行“不见面”服务,参保人可通过登录个人网上服务系统办理异地就医备案等医保业务,也可通过“i深圳”APP、“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办理变更绑定社康点、绑定个人账户家庭通道等医保业务。参保人还可通过关注“深圳医保”微信公众号,激活医保电子凭证,在指定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和零售药店实现就医挂号、缴费和购药等环节的医保移动支付。避免“接触式”刷医保卡的过程,减少窗口排队和跑腿时间,降低疫情期间交叉感染的风险。
6.疫情防控期间,企业职工患有慢性病,去医院不太方便怎么办?
医保部门支持“长处方”保障长期用药需求。疫情防控期间,为避免人群聚集,实施“长处方”记账和报销政策,支持医疗机构根据患者实际情况合理增加单次处方用药量,减少患者到医疗机构就诊配药次数;对高血压、糖尿病等慢性病患者经诊治医院医生评估后,支持将处方用药量放宽至三个月,保障参保患者长期用药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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