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期间深圳社保企业缴费常见疑问解答汇总
1.企业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给职工申报参保怎么办
企业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给职工申报参保的,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可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请为职工补缴2020年1月至疫情解除当月时间段的企业医疗保险费,补缴医疗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
2.企业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给职工申报调高缴费工资,导致医疗保险费没缴足怎么办呢?
缴纳基本医疗保险一档的企业,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给职工申报调高缴费工资的,从即日起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可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申请补足职工医疗保险费,补足医疗保险费不加收滞纳金。
3.企业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给职工申报停缴且已缴交医疗保险费,怎么办呢?
企业受疫情影响未及时给职工申报停缴且已缴交医疗保险费的,可在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向社保机构申请对需要停缴的职工退费。如职工退费所属时段已享受医保待遇的,则不予退费。
4.疫情防控期间,企业面临生产经营困难,缴纳的医疗保险费有减少吗?
企业基本医疗保险一档单位缴费费率由6%降为5%,执行至2021年4月,预计可为企业减负45亿元。接下来将按照中央、广东省有关“阶段性减征医疗保险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研究出台更大力度的医疗保险费减征政策。
5.疫情防控期间,企业如何办理医疗保险业务呢?
疫情防控期间推行“不见面”服务,企业可通过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自助办理参保登记、缴费、险种变更、调整缴费工资、延缴报备、停保、生育津贴申领等业务。
6.企业受疫情影响能延缴医疗保险费吗?
受疫情影响无法按时缴纳医疗保险费的企业,登录深圳市社会保险单位网上服务系统向社保部门报备后,可延期至疫情解除后3个月内缴费,期间不加收滞纳金。报备后,系统会自动弹出报备信息,企业如实申报,系统即时反馈报备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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