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2019年下半年全国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将于2020年1月4日、5日举行。
面试对象
(一)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在广东的社会人员(含在职、待业人员);
(二)持有广东省居住证并在有效期内的外省(区、市)户籍人员;
(三)广东省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本科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广东省内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学年全日制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
(四)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的港澳台居民。
以上人员须已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笔试且各科笔试成绩合格并在有效期内,方可报名参加本次面试。
报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身体健康。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
(三)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四)符合《教师法》规定的学历要求:
1.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2. 报考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师范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
3. 报考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4. 报考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5. 报考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包括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级中学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面试,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以上学历,同时应具有初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证书。
港澳台居民参加全国中小学老师资格考试面试的报名条件,按照《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执行。
被撤销教师资格的,5年内不得报名参加考试;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得报名参加考试。曾参加教师资格考试有作弊行为的,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第33号令)的相关规定执行。
面试内容及科目
一、面试内容
面试依据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资格考试标准(试行)》和《考试大纲(试行)》(面试部分)进行,包括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面试主要考核职业道德、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学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考生可登陆“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ntce.neea.edu.cn)查阅各科目考试大纲。
二、面试科目
1. 幼儿园教师资格面试不分科目
2. 小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社会、科学、体育、音乐、美术、心理健康教育、信息技术、小学全科等11个科目
3. 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品德、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历史与社会、科学、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8个科目
4. 高级中学教师资格面试分语文、数学、英语、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音乐、体育与健康、美术、信息技术、通用技术、心理健康教育、日语、俄语等17等科目
5. 中等职业学校文化课教师面试科目与高级中学教师面试科目相同。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的教师资格面试按《广东省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考试面试大纲》(粤教继函〔2016〕37号)规定进行
报名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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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网上报名
2019年12月10日至12月13日为教师资格考试面试报名系统的开放时间,在此期间考生在“NTCE-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名
(1)考区选择。
①深圳户籍的社会考生报名时应选择深圳考区;
②持有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签注在有效期内的社会考生报名时可以选择深圳考区;
③深圳市内普通高等学校三年级及以上的全日制学生、毕业学年的全日制专科学生和全日制在读研究生(含港澳台学生)报名时应选择深圳考区;非深圳在校生报名时应选择其学校所在地报考;
④持有港澳台居住证且在深圳居住或工作的港澳台居民;或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且笔试在深圳报考的港澳台居民报名可以选择深圳考区。
报名日语、俄语面试且符合上述要求的考生,今年开始报名时须选择“深圳考区”为报考考区。
(2)照片要求。
考生报名时上传的照片应为本人近6个月内的免冠正面证件照,不得使用风景照、自拍照等。照片格式及大小:JPG/JPEG格式,不大于200K。照片中应显示考生头部和肩的上部,不得带帽子、头巾、发带、墨镜。此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考试合格证明,请考生上传照片时按规定要求选用,如照片不符合要求可能导致现场审核不通过,不能参加本次教师资格考试面试。
2.现场审核
深圳考区本次面试审核设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为现场审核点。网上报名后,各类考生须按深圳考区面试审核公告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A4,各一份)到指定的现场审核点进行审核。逾期不再接受现场审核。
(1)地点:深圳市第一职业技术学校现场审核点
(2)审核时间:2019年12月12日-16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30)(周六、日正常上班)
温馨提示:因今年考生人数激增,为避免周末审核高峰长时间排队等待,请考生尽量错峰进行现场审核。
报名材料
(1)深圳户籍的社会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必须提供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含户口簿首页和个人信息页);集体户口首页如果提供不了原件,但须提供加盖集体户单位或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红章的集体户首页复印件,须写明为“教师资格考试”专用。
(2)持有效期内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的考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毕业证书;
③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且签注在有效期内。
将在深圳市公安局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服务平台查询本人居住证有效期,在有效期内的居住证持有人方可参加深圳面试,签注有效期满后未继续签注或逾期没有签注的居住证持有人回本人户籍地面试审核。
(3)深圳市内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在校生:
①第二代居民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
②学生证(需有学校名称及注册信息);或就读学校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籍学习证明
(4)港澳台地区的考生:
①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②学历(学位)证书。
特殊提醒
报考日语、俄语的考生在户籍或人事(劳动)关系所在地、居住地、就读学校所在地进行现场审核,港澳台人员在报考地审核。
现场审核确认后,报名信息不得更改。未经现场审核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本次面试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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