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在深圳市建立社保关系的参保人信息发生变更时,须申请办理信息变更登记,主要包括:
1.用人单位职工;
2.个人缴费参保人(灵活就业人员、已超龄深圳居民参加医疗保险、延缴/趸缴参保人、退休后继续交医疗人员等)。
办理材料
1.深圳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登记/变更申请表 原件:1
填报须知:收原件,签名按指印
2.身份证 原件:1
填报须知:验原件,窗口办理所有变更均需提供此证明
3.户口本 原件:1
填报须知:验原件(属身份证信息变更或恢复参保类变更,且属于以下任意一类人员前往窗口办理的需提供:1.入户时间无法网上信息比对通过的深户人员;2.非深户人员)。
4.户籍证明 原件:1
填报须知:验原件(属身份证信息变更的需提供)。如有公安部门出具的包含完整变更信息的变更证明可无需提供户籍证明;仅变更姓名,且户口本注明曾用名的无需提供。
5.经办人身份证 原件:1
填报须知:验原件(非本人窗口办理的需提供)
网上办理流程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参保信息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录入变更后的信息;
2.受理:符合网上办结条件的,系统自动受理(即时);不符合网上办结条件的,申请人预申请后,下载并打印申请表,并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现场取号,按照窗口办理流程申请;
3.审核:系统审核(即时);
4.审批:系统审批(即时);
5.办结:社保系统为参保人办理信息变更;
6.送达:申请人可网上查看办理结果。
窗口办理流程
说明:窗口办理补齐补正业务,时限不计入承诺办理时限
1.申请人登录广东省政务服务网,选择需办理的事项后,点击“立即办理”,选择“参保信息修改”—“个人基本信息变更”,录入变更后的信息;符合网上办结条件的,系统自动受理(即时);不符合网上办结条件的,申请人预申请后,下载并打印申请表,并按照业务办理的指南准备业务材料,前往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社会保障服务厅综合窗口,现场取号,按照窗口办理流程申请;
2.受理:受理窗口审核是否符合条件(即时):
(1)符合条件的当场受理,出具《受理告知书》。
(2)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受理,出具《不予受理决定书》。
(3)材料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出具《业务指引告知书》。
3.审核:工作人员审核(5个工作日)
4.审批:工作人员审批(5个工作日)
5.办结:工作人员为参保人办理信息变更
6.送达:申请人可网上查看办理结果
办理地点
详细信息:深圳社保业务进驻33个政务服务大厅(附政务服务大厅地址)
办理时限
法定办结时限20个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0个工作日
办理费用
不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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