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由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出资设立,用于奖励普通高中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学生。
评选对象
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选范围为广东省普通高中品学兼优的高二年级学生。
申请条件
(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
(三)诚实守信,品德优良,在学生中具有较好的表率带头作用;
(四)勤奋学习,积极上进,成绩优异,具有创新精神。
申请材料
1、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申请表
2、近期一寸照片
申请流程
1、学生个人提出申请并将申请材料于每年4月10日前提交给所在学校,由学校在限额内等额评审和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审定后,在校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公示无异议后,于4月30日前将推荐名单及有关材料按照隶属关系分别报送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各地级市教育主管部门于5月20日前将复核后获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的候选学生名单报省教育厅学生助学管理中心汇总。
3、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与省教育厅于7月底前组织广东省宋庆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进行评审,经广东省宋庆龄基金会理事会确认后公告。
4、奖学金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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