贷款期限
按学制加13年、最长不超过20年、最短6年确定。
贷款条件
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学生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已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并包含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等培养单位)正式录取或在读的预科生、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或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三)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籍均在深圳市;
(四)家庭经济困难,所能获得的收入不足以支付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
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是多长时间?
在读期间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毕业当年不再继续攻读学位的,在3年还本宽限期内只需偿还利息,毕业第四年开始偿还贷款本金和利息(特殊情况除外)。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应及时向市资助中心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3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申贷流程及申贷材料
① 预申请
就读于普通高中和中职学校的学生,若家庭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其大学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均可进行预申请,包括但不限于:高中阶段(含普通高中学校和中职学校)任一学年曾获得过国家助学金资助的学生(含应届毕业生和复读学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供养学生、孤残学生、烈士子女、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残疾人子女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② 在哪儿可以办理申贷手续?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按年度申请、审批和发放。
首次贷款的时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资助中心办理即可。
③ 首次申请办理流程及申贷材料
1. 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出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 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传申贷材料。
3. 未进行预申请,但确因家庭经济困难需申办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的同学,可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办理预申请或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4. 请您和共同借款人携带以下申贷材料,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手续:
(1)借款学生与共同借款人身份证原件
(2)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同学还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原件
5. 温馨提示
(1)部分地区可能会要求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一份,请提前向县级资助中心咨询,县级资助中心也提供申贷材料扫描上传服务;
(2)如果借款学生及共同借款人不在同一本户口簿上,需携带双方户口簿原件。
6. 持县级资助中心《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资助中心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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