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船税纳税申报表》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自行申报车船税的纳税人填报。分为一主表两附表,车辆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车辆),船舶车船税纳税人填报纳税申报表和税源明细表(船舶)。
需要填写两份,一份纳税人留存,一份税务机关留存。
填写说明
对首次进行车船税纳税申报的纳税人,需要申报其全部车船的主附表信息。此后办理纳税申报时,如果纳税人的车船及相关信息未发生变化的,可不再填报信息,仅提供相关证件,由税务机关按上次申报信息生成申报表后,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即可。对车船或纳税人有关信息发生变化的,纳税人仅就变化的内容进行填报。已获取第三方信息的地区,税务机关可将第三方信息导入纳税申报系统,直接生成申报表由纳税人进行签章确认。
纳税人识别号
单位纳税人填报,自然人纳税人不必填报。
样本
空表下载
办理地点
办税服务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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