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3月23日后(含当日,下同)我市新当选的两院院士和新认定的杰出人才申请奖励补贴的,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在深圳全职工作,且合同约定每年在深工作时间不少于9个月。
2.未享受面积200平方米左右免租10年的住房政策。
其中,杰出人才还应在人才认定的有效任期内。
所需材料
1.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2.市住房建设部门出具的购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证明
3.劳动(聘用)合同
4.离婚证(非必要)
5.深圳市(国内、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
6.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7.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报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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