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
申请所需材料
1.税务机关出具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填报须知:系统比对不通过时,按要求出具相应时段的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系统比对不通过时,首发申请持原件到现场校验,续发申请仅需在系统上传扫描件。电子材料应清晰、完整、端正,材料如有多页请上传PDF文件并确保顺序正确。
2.市住房建设部门出具的购房优惠政策享受情况证明
填报须知:电子材料应清晰、完整、端正,材料如有多页请上传PDF文件并确保顺序正确。
3.劳动(聘用)合同
填报须知:电子材料应清晰、完整、端正,材料如有多页请上传PDF文件并确保顺序正确。
4.离婚证(非必要)
填报须知:电子材料应清晰、完整、端正,材料如有多页请上传PDF文件并确保顺序正确。
5.深圳市(国内、海外)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请表
填报须知:按照表格要求填报,签名栏须申请人亲笔签名,申请单位意见栏须加盖单位公章。首发申请持原件到现场校验,续发申请仅需在系统上传扫描件。电子材料应清晰、完整、端正,材料如有多页请上传PDF文件并确保顺序正确。
6.申请人有效身份证明
填报须知:电子材料应清晰、完整、端正,材料如有多页请上传PDF文件并确保顺序正确。
7.深圳市高层次人才奖励补贴申报承诺书
填报须知:按照表格要求填报,签名栏须申请人亲笔签名,申请单位意见栏须加盖单位公章。首发申请持原件到现场校验,续发申请仅需在系统上传扫描件。电子材料应清晰、完整、端正,材料如有多页请上传PDF文件并确保顺序正确。
办理地点
深圳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12-14号综合窗口
办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深南大道8005号市行政服务大厅人才园服务厅12-14号综合窗口
办公电话:0755-88123601
办公时间:星期一至星期五 上午9:00-12:00 下午14:00-17:45(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
公交:乘坐公交21、26、54、101、113、123、204、209、222、223、234、311、320、327、338、365、373、383、M372、M391、M392、M413、M433、M435、M448、高峰专线62、高峰专线70、观光线1,在竹子林站下车;或乘坐公交32、59、79、324、395,在市交委站下车;或乘坐公交28、49、64、202、212、213、303、317、372、377、B611、B697、E4、E6、E10、H92、K359、K384、K578、M362、M392、高峰专线58,在福田交通枢纽站下车,西行200 米。
地铁:乘坐地铁罗宝线,竹子林站B1 出口西行200 米。
相关内容:深圳两院院士和杰出人才奖励补贴申请指南(窗口+网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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