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第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扶持、区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扶持、区级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扶持、生物创造激励、集成电路扶持、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详细信息:深圳龙岗区2020年科技项目申报详情
深圳龙岗区生物创造激励申报指引
一、项目类别
核准制
二、申请条件
(一)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科技型企业。
(二)申请激励的新药医疗临床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药品生产批件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且相应的产品为用于人体的药物或医疗器械。
三、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五)出具申请激励的新药医疗临床批件/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药品生产批件均为首次获得的承诺函(收原件);
(六)提供上一年度获得的新药临床批件/药品生产批件/医疗器械临床试验报告/医疗器械注册证书的复印件(验原件);
(七)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企业近两年度研究开发费用加计扣除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八)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三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四、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请激励须为上一年首次获得,并且相应的产品为使用于人体的药物或医疗器械。
五、网上受理期
2020年8月11日-8月25日
六、书面材料受理期
2020年8月11日-8月28日
七、书面材料受理窗口
1.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世贸百货斜对面)
2.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9个园区分中心。
八、业务科室
创新平台科(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28878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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