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深圳市龙岗区经济与科技发展专项资金支持科技创新实施细则》,龙岗区科技创新局研究制定了《龙岗区科技创新局2020年第科技项目申报指南(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扶持、区级重点实验室建设扶持、区级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扶持、生物创造激励、集成电路扶持、区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认定)》。
详细信息:深圳龙岗区2020年科技项目申报详情
2020深圳龙岗区区级工程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扶持申报指南
一、项目类别
评审制
二、申请条件
(一)依托单位系在龙岗区注册、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二)依托单位上一年度主营业务收入1亿元以上,净资产1000万元以上,近两年每年经税务部门确认可加计扣除的研发费用500万元以上。该中心的专业技术开发人员20人以上,中级职称或硕士学历以上人员不低于35%,高级职称或博士学历人员不低于10%。
(三)具备必要的科研(工艺)设备和场地等条件,及检测、测试、分析手段。科研仪器、设备的原始购置价300万元以上。
(四)所属领域研发技术实力达到深圳市领先水平。
(五)同一项目未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各类创新平台认定,且依托单位未获得区级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扶持。
(六)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正增长。
三、申请材料
(一)申报书(通过龙岗区产业管理服务平台生成并打印);
(二)营业执照复印件(验原件);
(三)上年度纳税证明(税务部门系统打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四)近两年的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五)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近两年可加计扣除研发费用的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六)工程技术中心专职技术人员情况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包括专职人员情况表、社会保险单位缴交明细表(近半年)、主要研发人员的学历、学位和职称)(验原件);
(七)经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的含有防伪标识封面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专项审计报告复印件(验原件);
(八)中心现有科研仪器、设备的原始购置价不低于300万元的付款凭证复印件(验原件);
(九)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验原件);
(十)工程中心技术人员近三年承担的市级以上项目及取得的技术成果证明材料复印件(可选择提供);
(十一)上述材料按顺序合并装订成册,提交一式五份。所有材料正反两面复印。凡要求提交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上述材料须加盖骑缝公章。
四、申报要点
1.申报单位统计地须在龙岗区,统计信息以区统计局数据为准,如申报单位未在区统计局填报信息的,请于申报前到区统计局或街道统计办填报信息。
2.申报单位须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国家高新技术企业。
3.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须为正增长。
4.同一项目未获得国家、广东省、深圳市各类创新平台认定,且依托单位未获得区级产品检测中心建设扶持。
五、网上受理期
2020年8月11日-8月25日
六、书面材料受理期
2020年8月11日-8月28日
七、书面材料受理窗口
1.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综合窗口(深圳市龙岗区龙翔大道8033-1号,世贸百货斜对面)
2.深圳市龙岗区行政服务大厅9个园区分中心。
八、业务科室
创新平台科(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28878470)
微信搜索或扫描文末二维码,关注【深圳之窗】微信公众号,回复关键词【项目申报】,获取深圳龙岗区2020年科技项目各项目申报入口及最新消息
深圳之窗 微信公众号一大波便民功能上线啦!扫面下方二维码,关注后在微信对话框中回复“ 摇号 ” 即可实时获取申请最新结果;回复“ 电费 ” 即可在线查询用电信息以及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