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龙岗区科学技术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深圳龙岗区教育科研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
教育科研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场地设施
科研院所中的博物馆、标本馆、陈列馆、天文台(馆、站)、 医院、中小学展教场所面积不少于 300 平方米。实验室、工程中 心、技术中心、野外站(台)等研究实验基地展教场所面积不少 于 200 平方米。
二、开放接待
(一)科研院所中的博物馆、标本馆、陈列馆、天文台(馆、 站)、医院、中小学科普设施全年开放在 80 天以上。实验室、工 程中心、技术中心、野外站(台)等研究实验基地全年开放在 20 天以上。
(二)年参观接待人数不少于 800 人次。
三、经费投入
设有稳定持续的科普经费,能够保障经常性科普活动的开 展,以及展教设备的运行和更新。
四、科普队伍
设有开展科普活动的科普工作机构,科普工作人员 1 人以 上,并建立 5 人以上相对稳定的科普志愿者队伍。
五、科普活动
(一)积极参加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大型科普活动, 及各级科协、科技部门组织的重大科普活动。
(二)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开展有 新意、特色明显、讲究实效、形式多样的专题品牌科普活动,如 科普教育专题展、各类科普讲座或报告、夏(冬)令营、专题实 践活动等。
(三)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和线下科普 教育活动。
(四)与区、街道、社区、学校、部队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 建立固定联系和工作制度,经常开展科普活动进社区、进学校等 社会化科普活动。
(五)拓宽创新科普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
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科普工作信息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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