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最新消息,深圳市商务局现组织开展2020年度中央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事项申报受理工作,其中包括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事项
详细信息:深圳2020年度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助事项申报指南
2020年深圳支持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助标准
支持内容
1.境外专利申请项目
支持内容包括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为企业通过巴黎公约或专利合作条约(PCT)途径提出并以国家知识产权局为受理局的专利申请期间发生的官方收费和代理费,按照50%给予支持。项目完成时间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发出的受理申请通知书或者国际检索通知书的时间为准。
2.境外商标注册项目
支持内容包括官方收费、代理费和年审费,按照50%给予支持。项目完成时间以注册文件落款时间或商标事务所通知领取注册文件时间为准。
3.资质认证项目
支持内容为产品、服务、管理体系等资质认证费,包括官方收费、代理费和年审费,按照50%给予支持。认证证书须由中国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审核、注册的分支机构并被授权的机构(限直接授权)颁发。项目完成时间以证书落款时间为准。
4.境外展览会项目
支持内容为展位费,包括场地和基本搭建(基本展台、桌椅、照明、开口)。其中传统市场国别(地区)按照50%给予支持,新兴市场国别(地区)按照70%给予支持。项目完成时间以展会结束时间为准。
《传统(新兴)市场国别(地区)目录》(点击下载)
5.线上展会项目
支持内容为线上展会展位费,对于企业参加2020年境外展览重点支持项目组展单位(点击下载)所组织的网上展会,按照50%给予支持。单个企业最多支持1个项目。
支持标准
1.单家企业年度资助不超过50万元。
2.以外币支付相关费用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2020年6月30日人民币汇率中间价为依据,折算为人民币计算及资助。
支持数量
有数量限制,受国家财政部、商务部下达年度资金预算控制,原则上各级财政资助总额不得大于实际发生金额。视申报情况和预算安排,深圳市商务局据以对资助金额、支持比例和拨付进度等进行统一调整,项目申请企业应无条件同意调整结果。
同笔同张发票(单据)资助金额,原则上各级财政资助总额不得大于实际发生金额。
支持方式
事后资助,无偿资助,自愿申报,专项审计,资助机关审定。
资助拨款按照申请书银行账户信息办理。因企业名称变化、账户信息更改或企业填写错误等原因导致拨付不成功的,原则上予以办理一次拨款信息更改并再次拨付。企业应当按照要求办理资金拨款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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