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深圳龙岗区科学技术协会发布关于开展2020年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深圳龙岗区公共场所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认定标准
公共场所类区级科普教育基地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场地设施
(一)具有一定规模、固定用于科普教育展示及活动的室内 外场所。其中科普展示面积不少于 600 平方米,并配有开展科普 活动所需的硬件设施。
(二)设有较为完善的基地说明牌、解说牌、导览牌等。科 普内容科学准确,通俗易懂。
二、开放接待
(一)能常年向公众开放,年开放天数不少于 260 天,受气 候等外在因素影响的基地可酌量减少。
(二)每年接待观众不少于 20000 人次。
三、经费投入
设有专项科普经费,列入单位年度财务预算并实行专款专用, 确保科普教育工作正常运行。
四、科普队伍
(一)由热爱科普教育工作、有较强组织协调能力、社会活 动能力和管理工作经验的中层以上干部担任负责人,并配有科普 专职人员。
(二)建立长期稳定的志愿者队伍,志愿者人数 10 人以上,定期或不定期为受众提供免费咨询或科普讲解服务。
(三)有科普队伍继续教育制度,科普工作人员每年业务培 训时间不少于 2 次。
五、科普活动
(一)经常性开展具有科学性、趣味性、体验性科普教育活 动,保证活动频率和活动规模。
(二)积极参加全国科普日、科技活动周等大型科普活动, 及各级科协、科技部门组织的重大科普活动。
(三)针对社会热点和公众需求,结合本单位特色,开展有 新意、特色明显、讲究实效、形式多样的专题品牌科普活动,如 科普教育专题展、各类科普讲座或报告、夏(冬)令营、专题实 践活动等。
(四)积极利用互联网、手机等新媒体开展线上和线下科普 教育活动。
(五)积极促进科普与旅游结合,扩大科普教育影响面,并 与区、街道、社区、学校及其他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固定联系和工 作制度,经常开展科普活动进社区、进学校等社会化科普活动。
(六)拓宽创新科普宣传渠道,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 网络等新闻媒体,加强科普工作信息宣传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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